咨询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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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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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女士
咨询于
2010-05-16 11:45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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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律师你好。 我想咨询一下,在我嫁进我丈夫家时,他们家只有3间小房子,后来我出钱造了幢楼房。在造房之前,我丈夫的哥哥和妹妹的户口是不在我们一家人户口一起的。房子造好之后,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户口迁了回来。这样做对不对?他们应不应该经过我的同意。 户口本上本来只有我公公婆婆和我老公我还有我的女儿。现在又多了他们两个人。当时造房子时出于对老人的尊敬户主写的是公公的名字。到时候万一房子拆迁的话,我丈夫的哥哥和妹妹有没有一份?我想让他们签一份财产保证,不知道内容该写些什么? 我现在想把我们七人的户口立开,我和丈夫女儿一本,老人和他们二人一本。这样的话对我的利益会不会有损害?如果他们得了老人的一份,那么老人的赡养问题是不是他们也该分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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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盈家事回复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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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的迁入只需要户主同意,不需要你的同意。 拆迁的话,有户口的人通常都能够被确定为拆迁安置对象。财产保证未必有效,如果他们愿意,你可以让他们按你的意思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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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盈家事团队(以下简称“沪盈”)是由胡珺等律师创办的专注于婚姻、继承及财富保护和传承的高端家事法律服务团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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